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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来源: 日期:2017-05-26 23:36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高检院决定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5月25日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文典就未检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文字实录

裴文典:

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新闻发布会。今天“检察开放日”的主题是“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我们围绕这一主题,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大家通报一下航空港实验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更好地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

问题:什么是“校园欺凌”?

裴文典:

严格来讲,“校园欺凌”或者“校园暴力”不是法律用语。去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表述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为检察机关认定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提供了重要参考。根据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校园欺凌和暴力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能适用的有多个具体罪名,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

问题: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怎么做?

裴文典:

检察机关是根据案件事实,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方面,按照法定标准来认定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对于发生在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实施的严重欺凌、暴力行为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会依法处理,尤其是对于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会坚决依法惩处。

问题:近几年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未检都做了哪些工作?

裴文典:

建院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各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一是保持遏制未成年犯罪高压态势,二是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三是构建涉罪未成年人一体化帮教体系,四是全方位开展未成人犯罪预防,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格局。

问题:今后实验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将如何开展?

裴文典:

要进一步加强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建设涵盖被害人一站式询问、远程视频讯问、宣告听证、心理测评工作的未检办案区。创设未检案件“十步工作法”,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配合,进一步构建社会力量参与司法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最大限度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我们将以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为契机,依托园博园儿童馆,以“法护青春、健康成长”为主题,建设一个现代化、信息化、趣味性、体验式的“阳光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服务全区乃至全市、全省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打造“青少年暑期法制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