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栏目作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筑业企业交流互动的平台,也是向外展示企业文化的重要窗口,请区内各建筑业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踊跃供稿,促进我区建筑业企业共同发展。
一、交流平台发布内容要求
(一)各建筑业企业在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把控、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各建筑业企业在社会公益活动、慈善、救灾等方面的先进事迹;
(三)各建筑业企业在党的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
(四)其他交流事项。
二、供稿原则
(一)稿件要求导向正确,内容真实,结构完整,语句通畅,对其他企业有指导性、借鉴性和可操作性。
(二)所有稿件均不得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违反行政法规及法律,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不得散布谣言、淫秽、色情或暴力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稿件须确为建筑业企业或企业员工本人作品,若已经在其他媒体发表,请注明。
(四)在尊重作者观点和论述完整的基础上,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适当增减。
(五)我局将参考企业年度发布稿件的内容、数量和质量,对积极参与的企业,在年度评优评先中予以加分。
三、稿件格式要求
(一)标题:力求准确精炼,字数原则控制在30字以内。
(二)正文:1.正文文字不作首行缩进,左对齐即可;2.段落间和正文末尾不人为留空行;3.正文中小标题需加粗;4.稿件中:“我公司”“全公司”“本公司”等表述请一律用“xx公司(全称);5.文章标题和正文中出现“今日”“昨日”“3日”“10日”等表述,请改成“XX年XX月XX日”;5.配图:正文有配图的,需将图片说明(含日期、人物、事件等)放在图片正下方居中,图片要真实、清晰;6.来源和署名:每篇稿件请注明作者和作者单位。
四、投稿方式
(一)投稿人可将稿件盖公章或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以及稿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投稿人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稿件交至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建筑业市场监管处。
报送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联系电话:0371-86199628,电子邮箱:szjshbj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