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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警惕有名无实的“冠名办校”!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21-03-05 00:08
“公办民助”“名校办民校”“联合办学”……各类冠以名校招牌的合作办学遍地开花。有媒体在多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名校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冠名办校”“挂牌办校”有名无实、地产商办校成“售楼招牌”等问题,由此带来加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引发社会纠纷矛盾等问题,亟待加强引导规范。

“冠名办校”有名无实

名校招牌成“售楼招牌”


日前,有网友询问:请问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的“北大新世纪实验学校”投资主体和建成后的运营主体分别是谁?该学校是由“北京北大新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独立投资的吗?

“虽然挂着北大的牌子,实际上跟北京大学没什么直接关系。”业内人士表示关于该学校的投资主体,经胶州市李哥庄镇落实,北大新世纪实验学校是北京大学产业办公室批准的最后一所“北大”冠名和运营管理的学校(也是青岛唯一一所)。该项目是由青岛徳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大新世纪集团联合投资,建成后由北京北大新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运营,胶州市政府、李哥庄镇政府或教育部门没有参与投资。
还有的名校合作办学质量良莠不齐,效果不尽理想。2011年以来,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先后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和贵安新区开办实验学校,两所学校均是与当地政府合作创办的公办学校,其中一所在当地拥有不错的口碑,而另一所的社会认可度相对不高。有家长质疑:“同样是北师大附中的牌子,按道理,输出的教育理念、管理模式应该都是相同的,办学质量为什么有差别?
一些地方还出现房地产企业参与合作办校的现象,名校招牌成为“售楼招牌”。在重庆,一些公办中小学名校与房地产开发商合办民校,由开发商把学校修好、硬件设施配齐,学校则出让校名冠名权,以师资和品牌、管理等无形资产入股,再派出校本部师资和管理队伍进驻办学。多名置业顾问表示,业主子女可优先入读名校就是楼盘的最大卖点,带学位的房源不仅“一房难求”,房价也比周边楼盘高出30%甚至一半以上。


“名校光环”加持

  学位房高价销售


“为了让孩子中小学上个名校,只好硬着头皮去抢名校合作开发商的高价学位房,花费少说也得上百万元。”重庆市民林勇说,更省钱的办法是通过交择校费进入名校,至少也需要10多万元,且名额有限,“花钱都不一定能抢得到”。
伴随着冠以各类头衔的“名校”出现,高收费、高价学位房等现象随之而来。有了“名校光环”加持,冠名挂牌学校的各类收费自然不菲。有媒体在重庆、福州等地了解到,这类学校的收费从每年两三万元到10多万元不等。一些家长别无选择,只好花更多的钱去享受原本是“公益性”“普惠性”的义务教育。
除了加重家长经济负担、加剧社会焦虑,名校合作办学过热还容易影响当地教育生态平衡。重庆市一所民办校负责人表示,挂着名校招牌的冠名学校入场后,借助“名校光环”加持,与真正的民办学校抢夺优质生源,使得民办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被挤压。
此外,一些名不副实的“联合办学”还容易因管理不当引发其他矛盾。此前,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的融创万达文旅城采用与名校“联姻”的方式,引进南开中学合办民校。消息传出后该楼盘销售情况火爆,但由于当地教育规划调整,引进的名校落了空,由此引发数百名业主维权。
一名教育系统从业人员认为,我们需要防范的是“变形走偏”,有的所谓名校合作办学有名无实,与名校教育资源毫不沾边;有的合作办学虽确与名校有关,但名不副实,教学质量堪忧;有的名校与开发商合作办民校,不仅让名校招牌成为“售楼招牌”,而且入读的学生还不得不花上万元去享受原本是“公益性”“普惠性”的义务教育。

 杜绝“野蛮生长”

合作办学亟待规范


“真正的名校合作办学,应该使得学校管理、师资等教育资源共享互通,既要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也要带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张荣伟认为,各地应对名校合作冠名现象加强规范,严格把关、加强监管,防止名校合作办学“野蛮生长”“变形走偏”。
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方已经采取了相应举措“正本清源”。重庆市2019年针对“名校办民校”现象出台政策,要求公办中小学不得新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湖南省长沙市2020年底暂停公办学校托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审批,同时明确规定集团化学校合作时限一般为6年,每所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规模应控制在10所左右。
“这些政策有助于将名校母体与冠名学校进行分离,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各归其位,帮助学校树立内涵发展意识。”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副研究员罗士琰建议,教育部门还应对新办冠名学校加强督导,提高基础教育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