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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土国用(2004)第02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 日期:2021-11-24 0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及管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8]37号)、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0]70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议纪要[2021]14号、《关于园博园项目西地块内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处置方案的批复》(新政港土[2021]16号)、《关于园博园项目西地块内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处置方案的请示》(新自然资港文[2021]16号),将河南省通信公司新郑市分公司名下位于龙王乡政府西侧(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04)第02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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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