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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01073243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 日期:2021-12-24 00:00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1执恢317号之九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豫01执恢317号之九,将河南裕鸿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4101007112037795)名下位于航空港区郑港六路北侧10号17号楼1-2层2号(产权证书号:1601073243)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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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