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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试点奖补企业公示

来源: 日期:2022-04-08 22:31

郑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试点奖补企业公示

 

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财资源〔2020〕1号)、《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郑房〔2020〕56号)、《关于调整完善我市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资源〔2021〕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强力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 2021〕77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建设局与区财政审计局联合审批,报经实验区管委会批准,拟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住房租赁企业进行奖补,现就奖补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

所属辖区

规范化管理租赁房源信息采集备案量

审核奖补金额(万元)

本次拨付金额(万元)

1

郑州市村居通房屋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银河办事处文苑小区物业三号楼306室

李丙离

银河办事处

1028

50

50

2

郑州晟港房屋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锦绣御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16

王鹏杰

郑港办事处

1010

50

50

3

郑州聚泰房屋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锦绣桂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1

谷丽克

郑港办事处

1012

50

50

4

郑州市家之友房屋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锦绣枣园社区服务中心一楼101室

高宏锋

郑港办事处

1030

50

50

5

郑州市零陆捌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航南新城19号商业楼5楼

李书荣

新港办事处

1000

50

50

公示时间:202248日至2022412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单位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须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提供书面详细证明材料。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举报材料提交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电话:86199679;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电话:8619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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