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单翠红保管不善,将豫(2020)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943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翠红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