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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401128529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 日期:2022-07-12 18:11

根据《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192执1758号和《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豫0192执1758号,将河南裕鸿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4101007112037795)名下位于航空港区郑港四路南侧1号9号楼1层商4(产权证书号:1401128529)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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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