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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日期:2022-10-11 18:17

为进一步做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航空港实验区制定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文件的主要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7年,为进一步加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合理使用区本级预算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航空港实验区根据2003年3月1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郑港〔2017〕52号)。自“管理办法”印发以来,为航空港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2019年4月14日,李克强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实施;2020年8月19日,尹弘省长签署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4月8日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结合国家、省出台《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实际情况,航空港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牵头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中旬,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遵循国家、省两个政府投资管理文件的最新精神和要求,启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了修订工作,于2022年7月18日书面征求区内各单位意见,并对区纪检监察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单位反馈的6条意见进行了讨论研究和吸收采纳。

管委会先后于7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8月12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8月23日召开第20次党工委会议研究《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情况,并对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根据管委会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和三次会议精神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再修订、再完善。

三、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依法合规建设。

四、主要内容说明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共计六章三十六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管理、第五章职责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等6个章节。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各部门的职责和监督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

郑港〔2022〕73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