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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豫(2021)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3372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 日期:2023-02-27 19:31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105执11548号之二和《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豫0105执11548号之二,将陈祥生名下位于航空港区相州街75号8号楼1单元14层1407号( 豫(2021)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3372号)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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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