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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镇土地级别
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3-05-05 09:41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定于2023年6月5日9时30分举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内容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情况,听证事项为基准地价更新的背景、依据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我区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区土地市场建设或基准地价相关情况,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25人,由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网站(https://www.zzhkgq.gov.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17房间现场报名,也可将报名表格+身份证双面复印发送至邮箱syqgtjlyc@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7时。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听证会代表资格经确认后,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云龙 电话:0371-58551631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2023年5月5日

听证申请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