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市〔2023〕7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现就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对在建项目开展检查。检查内容:检查在建项目是否开展实名制管理,项目录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考勤;在建项目是否直接或通过其他实名制系统接入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检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总监是否正常参加考勤,是否存在冒充打卡、工程资料代签现象,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监理例会等;检查项目是否设立劳资专管员,是否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二、推进措施
(一)实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发了“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http://222.143.32.52:9701/login/),各项目可依托该系统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或通过其他实名制系统接入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
通过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动态监管建设工程现场的用工情况,提高建筑业企业建筑劳务人员管理水平,防范建筑劳务人员工资纠纷,保障建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促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应承担建设工程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各项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设立劳资专管员,配备符合系统要求的设备,新建项目在农民工进场后10天内完成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动态信息监管台账,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未建立实名制系统的在建项目及已建立其他实名制系统的项目需于4月30日前将实名制数据接入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
联系人及电话:
建筑业市场监管科 陈东阳 0371-8619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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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