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于豫(2020)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4835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3-06-16 16:58

  权利人陈伟因保管不善,将豫(2020)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48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伟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