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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港土国用(2015)第022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3-07-07 17:14

  根据《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192执恢60号之三和《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192执恢60号之三,将河南云海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91410100089236326D)名下位于政宁路东侧,新港十路北侧(土地证号:新港土国用(2015)第02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河南信远汽车科技有限公司(91410100MACH78151Y)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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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