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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郑房权证港区字第070101855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来源: 日期:2023-07-26 16:42

  权利人娄玉卓因保管不善,将新郑房权证港区字第07010185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然   安长久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