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扶持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考核办法》(豫科﹝2023﹞54号)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人才局(产业服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条件
符合《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考核办法》(豫科﹝2023﹞54号)第四条规定(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中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申报单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hnzwfw.gov.cn)→法人办事→部门→省科技厅→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在线办理”,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网上提交。申报单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下载《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填写并上传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网上提交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15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将《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23年9月18日12:00前提交至受理地址。
(五)推荐报送。区科技人才局(产业服务局)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面材料签署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见《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审核意见栏”),并填报《申请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意见及汇总表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于2023年9月20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申请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莫凡 0371-86199899
材料受理:王鹏举 0371-60890173
受理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南50米政务服务大厅街道1楼咨询辅导区科技人才局窗口
附件:1. 申报条件
2. 相关佐证材料
3. 申请单位汇总表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