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于1401000371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来源:
日期:2023-08-18 10:35
分享:
权利人叶飞因保管不善,将14010003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飞
2023年8月1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