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于豫(2018)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337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3-09-04 14:07

  权利人许娟因保管不善,将豫(2018)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33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娟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