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推荐2023年河南省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名单公示公告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深化拓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的通知》(豫文明办〔2023〕14号)文件要求,区文明办对各相关单位推荐候选对象进行了认真考评和严格审核把关,并报领导同意,择优选定了2023年度河南省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名单。为增加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评选质量,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
王根梅
从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拟推荐的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在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实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文明办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或工作单位,内容尽量具体、详实,以便核查。(来信请寄: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297号1号楼1106室,邮编:451162)
为确保公示工作顺利进行,区文明办严格组织纪律,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并切实保护好举报人员利益。公示期间,文明办设立值班电话(电话:86199866,电子信箱:hkgqwmb@126.com),每天8:30—12:00、14:00—17:30安排专人值班。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