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工作举措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撤销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经办机构名录,建设单位自由选择担保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关于公布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通知》(郑港建〔2023〕194号)文件废止,特此公告。
2023年9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工作举措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撤销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经办机构名录,建设单位自由选择担保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关于公布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通知》(郑港建〔2023〕194号)文件废止,特此公告。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