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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土国用(2009)第022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3-10-27 14:50

  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港)文件(新政港土【2023】23号)》,《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文件(新自然资港文【2023】23号)》, 现将新郑市喜来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孟庄镇、孟张公路南侧(不动产权证号:新土国用(2009)第0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收回纳入政府储备地管理。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关于新土国用(2009)第022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