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告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3-11-27 16:21

  为全面落实“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制度,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郑政【2017】6号)精神,现将下列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进行为期15个工作日的公告。

  依据《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有关规定,现将该宗地的四至界线(详见宗地图)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5日。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持与权籍调查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到航空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即以公示结果确定权属界线并按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处置。

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告

  联系电话:0371-60890129

  附:宗地图.pdf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