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于郑房权证字第1401189656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来源: 日期:2023-12-22 16:12

  权利人曹星因保管不善,将郑房权证字第1401189656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星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