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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港土国用(2016)第002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4-01-03 13:57

  根据《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192执1637号之三和《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192执1637号之,将河南坤和鑫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1410100579210866R)名下位于航空港实验区文安路南侧、航兴路东侧(产权证号:新港土国用(2016)第00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郑州久弘物流有限公司(证件号:91410122MA9KQRDU53)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关于新港土国用(2016)第002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