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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证明第00097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4-01-03 14:05

  权利人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证明第00097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