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于新港土国用(2015)第01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4-01-11 10:38

  根据《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191执4191号和《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191执4191号,将河南云海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91410100089236326D)名下位于政宁路西侧,新港十路北侧(产权证号:新港土国用(2015)第01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郑州征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MA9N9HQ48X)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关于新港土国用(2015)第01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