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航空港区首次将区直单位报废资产集中统一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既延伸了对区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又规范了报废资产的处置,实现了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公共服务,这是航空港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管一个缩影。自实施“1352”经济活动监督管理以来,航空港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制定《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让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聚焦“标前” 做好统筹把握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兴。航空港区按照管办分离和统一组织架构的原则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组织架构,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使行政监管、监督检查等职能;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是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执行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等交易活动日常工作。做到执行政策一点不差、履行程序一点不错、严格步骤一步不缺。
聚焦“标中” 规范交易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制,确保“应进必进”推动“能进则进”,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勘查权、开采权等全部纳入交易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分类制定完善交易规则,统一制定受理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挂牌、拍卖、竞价)保证金收退、资料保存、监督监控等交易各环节标准和制度,规范交易流程。
聚焦“标后” 交易公正廉洁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航空港区依法对交易活动、交易中出现的投诉和举报以及交易项目的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监管,并对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公开。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相关人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直接影响交易结果公平公正性的,由监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行政监督部门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插手交易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创新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闭环监督体系,持续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市场环境。”公共资源中心主任肖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