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区“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全区营商环境有了明显的转变,整体评价和社会反响逐渐向好,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用权任性,以身试纪试法。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现将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副站长刘明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贿问题。刘明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9.9万元;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飞天茅台”、“五粮液”等高档白酒,并出售获利38.32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项目在规避处罚、文明工地评选、扬尘治理排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167.4284万元。刘明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刘明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3月,刘明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2.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原副总监刘现强受贿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刘现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公司在中标项目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贿赂135万元,并让他人为其支付购车款7万元。2022年11月,刘现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陈仲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提供食宿问题。陈仲玉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加油卡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9100元;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陈仲玉以睡眠质量不好、提高睡眠质量为由,要求某建材公司为其提供单人宿舍居住,居住期间在该建材公司用餐。陈仲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8月,陈仲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在中标项目、规避处罚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以权谋私,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提供食宿,破坏亲清政商交往关系。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体现了区党工委、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大对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力度。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把握亲清边界,严守清廉底线。
下一步,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坚持风腐同查同治、行贿受贿一起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持续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作风顽疾,实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上查一级、一律通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坚决做到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