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是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关键一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也是容易滋生腐败行为、产生道德风险的主要领域。为进一步加强投资监管,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郑州航空港多措并举规范区管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工作,坚持“管好”与“放活”并重,在“管”与“放”之间找到平衡点,进一步规范区管国有企业投资行为。
以放权为突破口 改进监管方式
下放部分投资事项决策权限,授权区管国有企业董事会自主决策单笔 1 亿元以下(含本数)境内投资事项管理权限,超过 1 亿元及境外投资事项应履行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程序后报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审议,并及时提交投资专项报告和日常报告。改进监管方式,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以制度为着力点 规范决策程序
制度约束是最好的事前管控,在职权大幅下放的同时,应编织好“制度之网”,制度设置不能“密不透风”,而应“疏而不漏”。要求国有企业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投资管理制度体系,优化投资决策与管理,绝不能“上下一般粗”;规范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强化投资项目决策管理;严格投资管理程序,包括项目的立项、考察及初审、可行性研究等重点环节;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制度,推进重点项目后评价,强化评价效能,确保投资程序规范、决策精准。
以监管为驱动力 强化责任追究
转变投资监管方式,探索由事前备案向事中监管、事后报告转变,由直接监管向清单式、制度化监管转变。试行投资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提出禁止投资的领域及事项,引导国有资本投向;规范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强化投资事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厘清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构建投资管理责任链,严把投资项目管理关键环节;建立投资损失问责机制,执行投资失误责任追究,“责、权、利”三管齐下,明确投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
“我们将通过管投向、控过程、抓回报,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提高投资回报水平,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区财政局长蒋琳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