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制度是实现由行政化管理向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的创新,是由事前审批向事中检查、事后备案的创新,是由直接监管向清单式、章程化管理的创新。郑州航空港出台《区管国有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探索实施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
强化监管为盲目投资画上“休止符”。负面清单是为了加强投资监管,实施清单管理,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企业投资行为全过程监管。公布11项禁止类投资事项,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要求的项目等内容列入,要求区管国有企业对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投资;公布3项限制类投资事项,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企业的投资活动,投资额度超出企业财务承受能力的项目,投资收益低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且收益未能覆盖融资成本的项目,要求区管国有企业从严控制列入负面清单限制类的投资项目,确保国有资本运营安全和保值增值。
放管结合 为运营效力按下“加速键”。负面清单能够实现企业自主决策、自担责任。对依法应由企业决定的投资事项,放给企业自主决策、自担责任,注重发挥企业作为投资项目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的作用,该放的依法放开,切实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力,该管的科学管好,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同时科学防范投资风险,负面清单制度作为改进和规范区管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工作的事前规范制度,能够引导国有资本投向,规范企业投资行为,要求区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制定和规范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实现对企业投资行为程序性监管,防范投资风险。
严肃问责 为违规投资拉起“高压线”。航空港区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监督、财务监督、内部审计等监管合力,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投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与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与流程匹配、可追溯的投资管理责任链,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及相应责任,完善投资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机制,对投资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调查核实其情节、性质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科学界定相关人员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建立国有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投资行为,落实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对促进国有企业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区纪检监察工委委员赵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