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港出〔2020〕70号土地面积50174.3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合同编号:豫(郑港)出让(2020)第054号,电子监管号:4101002020B13722。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港)《关于郑港出〔2020〕70号和郑港出〔2021〕3号(网)两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新政港土〔2023〕25号)批准,解除与郑州航空港腾远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豫(郑港)出让(2020)第05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因郑州航空港腾远实业有限公司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现公告废止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