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于豫(2020)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064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4-08-08 15:02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0105执恢1008号之一和《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豫0105执恢1008号之一,将李卫蒙名下位于航空港区相州街62号3号楼11层1101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0647号)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崔玉嫚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关于豫(2020)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064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