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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30100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4-08-27 11:27

  权利人刘彦鹏因保管不善,将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301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彦鹏

  2024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