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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3401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航空港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日期:2024-09-26 14:35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108执1090号之六、(2023)豫0108执1090号之四和《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108执1090号之四,将张冬梅名下位于航空港区鹤首西路6号B座2层235号(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3401 号)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河南久航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

第0003401号

张冬梅

房屋

410184013006GB00003F00020083

航空港区鹤首西路6号B座2层235号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