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豫编〔2024〕7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门,规格正处级。
第三条 教育卫生体育局的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管理工作, 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健全教育服务体系;负责组织推广全民健身和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工作,承担爱国卫生、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老龄健康、干部健康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核定教育卫生体育局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第五条 教育卫生体育局的对口联系部门:省教育厅(省高工委)、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体育局、省红十字会等;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体育局、市红十字会等。
第六条 教育卫生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党工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部承担,规定的调整由组织人事部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4年9月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