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
负责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档案、文秘、信息收集上报、依法行政、行政后勤,负责村级三级网格长管理,做好平台信息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对机关干部、各行政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56561808)
(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察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村务、政务、党务公开监督等工作。(联系电话:56561862)
(三)党建办: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乡土人才、核定村组干部工资、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组织人事、绩效考核、老干部、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联系电话:56561813)
(四)劳保所:
负责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新增就业;收集、反馈、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咨询;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实地调查;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被失业农民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工资等工作。(联系电话:56561815)
(五)综治办: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治建设、巡防消防、基层依法治理(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巡防中队等工作。(联系电话:56561810)
(六)经发办:
负责统计上报办事处农业、工业、服务业、各项抽样调查及三大普查及综合数据上报、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商务、物流、工信、企业、口岸、市场、质检、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电话:56561809)
(七)财政所:
主要职责:办事处财政收支管理,包括办事处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履行七站八所财务代管和服务、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办事处政府债务管理,债权债务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各项工作。(联系电话:56561878)
(八)三资中心:
负责各行政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做好村级财务收支、村级财务公示公开等工作。(联系电话:56561811)
(九)国土所: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办事处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做好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地籍、卫片执法、违法建设整治、地政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56561808)
(十)城建办:
负责辖区内涉及重大项目工程的房屋拆迁安置等工作;做好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工作;依法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规范拆迁补偿安置档案;负责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负责道路建设和维修养护等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联系电话:56561808)
(十一)教文卫体办:
负责文化振兴、全民健身、扫黄打非、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科技、教育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统计、信息报告单、利益导向等工作。(联系电话:62219916)
(十二)民政所:
负责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抗灾救灾、社会福利和村民自治建设、残联、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村务公开等工作 。(联系电话:56561885)
(十三)农办:
负责农业、农机、农技、林业、水利、畜牧、动物防疫、电力、河长制工作;负责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负责秸秆禁烧、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联系电话:56561869)
(十四)城管环保所:
负责辖区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市政、环卫、绿化、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清运等工作;负责绿化、美化、净化等工作;负责精细化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6561808)
(十五)应急办:
负责规定权限内的辖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工作;配合上级机关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或协调参与辖区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联系电话:56561808)
(十六)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电话:5656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