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问题,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居住需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牵头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为期15天,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3日结束。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z86199676@163.com
2.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金港大道和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5室(邮政编码:451162)
3.联系电话:0371-86190268
反馈意见建议,请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4年12月20日
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结果反馈: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社会意见,现将征求意见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相关情况
(一)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9日,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二)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5年1月9日,共收到意见0条,其中区直部门反馈意见0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