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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07036517号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来源:航空港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日期:2025-01-07 11:38

  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试验区分行因保管不善,将1607036517号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试验区分行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