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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豫(2018)郑港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361号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航空港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日期:2025-02-11 13:33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和房屋抵押权终止证明,将王小行名下位于航空港区金港大道68号11号楼2单元1层1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18)郑港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361号)的房屋抵押权注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关于豫(2018)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7361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