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豫(2020)郑港区不动产证明第0036335号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