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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区党政办公室 日期:2025-03-20 11:21

  为健全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形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着力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公众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方式:zzhkgqdzbfgk@qq.com或电话86190328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5年3月20日

关于公开征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结果反馈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1日,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乡镇(办事处)的意见建议。

  (二)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日,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日,共收到意见4条,其中区直各有关单位、乡镇(办事处)反馈意见1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3条。经研究,采纳意见1条。

  根据反馈情况,将第六条中“审计部门按照规定对决策事项进行监督”修改为“审计部门对决策事项的贯彻、执行和效果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