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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5-04-14 00:0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开发区土地利用综合评价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的意见(豫政办〔2023〕13号)》《河南省工业用地“标准地”管理规范(DB41/T 2428-2023)》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郑州航空港区实际,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研究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公众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方式:syqgtjlyc@163.com或58551632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5年3月25日

  结果反馈: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航空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1日第一次征求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设机构和片区指挥部(管委会)。

  (二)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8日第二次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5年4月9日,共收到意见2条,其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设机构和片区指挥部(管委会)反馈意见2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政策规范、企业服务、履约监管等方面。经研究,采纳意见1条。具体为进一步明确、细化履约监管标准等。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