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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恤干部生活难

来源:区纪检监察工委 日期:2025-04-09 13:11

  口述人:韩丙寅

  个人简介:韩丙寅,1938年出生,尉氏县庄头乡韩集村人。1962年担任庄头区武装干事。

  大营是焦裕禄从政的第一站。他在大营区开展剿匪反霸、土地改革、防风固沙等工作的时候,我正在尉氏县庄头区魏家小学上学。我那时候年龄小,庄头区和大营区离得也远,但大营区剿匪反霸工作开展得很好,是尉氏县的先进区,我们也都听说了焦裕禄与土匪恶霸斗智斗勇的故事。公审黄老三的时候,不仅大营区的人去看了,我们庄头区的一些人,也都赶了十几里的路去现场观看。黄老三是大营区的大土匪,也是尉氏县有名的土匪,他被人民政府审判、枪毙,宣告大营区剿匪反霸工作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也为尉氏县其他区域推进剿匪反霸工作做了很好的榜样。

  1962年,焦裕禄第二次到尉氏工作,任县委书记处书记。我当时正在庄头区武装部工作。那时候,区里的领导开展工作,都是要下乡的,区政府基本没有什么人,往往留下一个人“看摊儿”。所谓看摊儿,就是坐在办公室,如果有电话打过来了,能够及时接听;如果上面有文件发过来了,可以及时查看;要是上面来领导了,还能简单搞个接待。

  那时候,正值国民经济比较困难的时期。有些机关干部为了解决生活物资不足的问题,在贾鲁河河滩开荒种地。机关干部带头去种地,这种情况有点严重。有人就把这个问题反映到了县里,县委县政府很重视这个事情,就委派能力出众的焦裕禄下乡解决这个问题。

  我记得,焦书记一行人是骑着一辆自行车来的。他对我说明了来意后,我就临时借了一辆自行车,和他们一块儿到刘家村政府驻地。贾鲁河流经刘家村,两岸有很多比较肥沃的河滩地,开荒种地的问题也最为突出。

  乡政府驻地,就在刘家村,刘家村东北不远就是贾鲁河。刘家村原来个大地主,土地改革后,他的宅院就被征用了,成了刘家村的办公场所。大院里有一幢二层小楼,上下层之间用一块木板隔开。一楼是办公室,二楼平时就存放一些乡里的花生。

  我们刚一到那儿,就有人给焦书记汇报了一个情况。二楼囤积的花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塌进去一个大坑,怀疑有人偷吃乡里的花生。花生在二楼放着,好端端的怎么会少那么多?焦书记就楼上楼下地查看了一番,果然就发现问题了。他发现一层二层间的木板上有一道裂缝,站在一楼,拿着小棍,往上面一捣,裂缝就会变大,楼上囤积的花生就会掉下来。这不用想,就知道花生是谁偷吃的了。

  焦书记在现场并没有生气,也没有严肃处理干部,而是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对大家说:“少的那些花生,是没有尾巴的老鼠吃的。偷吃花生违背党的纪律,下不为例啊!”

  我们在刘家乡的时候,还有人反映说,他们那里一个姓孟的武装部长,㧟着笆斗到乡里,弄了一笆斗的高粱,看起来差不多得有20斤。那是乡政府的粮食,不是他武装部长一家的粮食,大家要求焦书记这次能够严肃处理他。焦书记随后就认真调查了情况,了解到这位姓孟的武装部长是从外地过来的转业干部,他的老婆带着两个孩子跟着他一块儿来到尉氏县工作,生活非常困难。他虽然是武装部长,但家里的老婆孩子,和普通群众没什么区别,要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了,他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焦书记就劝说这位武装部长,你是军队的转业干部,也是一名共产党员,是维护治安的,思想觉悟应该提高上去,以后有困难了给组织上反映,但千万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了,下不为例。

  焦书记的两个“下不为例”,一时间成为我们口口相传的热词。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焦书记既坚持了原则,又能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实际情况出发,去考虑问题,处理问题。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工作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