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司向向因保管不善,将豫(2018)郑港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108号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司向向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