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豫0105执1607号之一和《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105执1607号,将李冬梅名下位于航空港区桥航路36号9号楼2层201号(豫(2019)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6809号)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张瑞超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4日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豫0105执1607号之一和《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105执1607号,将李冬梅名下位于航空港区桥航路36号9号楼2层201号(豫(2019)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6809号)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张瑞超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