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示

关于申报2025(第29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来源: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日期:2025-05-23 17:57

  区内各企业,医科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939号)及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第29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5〕26号)要求,现将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和申报企业技术中心信息表(附件4)。

  二、拟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限定性最低标准为:

  (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二)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三)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同时,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请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指导目录)。

  三、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基本信息汇总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2楼发展统计局(重点项目办)材料受理窗口电话:60890160(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hkgcyjjq@163.com。

  四、我单位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详见附件3),对上报企业的评价材料进行评审、现场考察。

  五、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申报,本次申报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期限执行,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企业按要求认真准备、按时报送。

  申报评价工作咨询电话:0371-66929833(赵红芳)

  附件:1.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信息表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