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为推动航空产业加快发展,航空航天卫星产业指挥部拟订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为期30天,自2025年5月29日至6月27日结束。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khtwxzhb@163.com
2.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1311室(邮政编码451171)
3.联系电话:0371-86191035
反馈意见建议,请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5年5月29日
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航空航天产业指挥部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3日第一次征求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内设机构意见。
(二)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3日第二次征求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内设机构意见。
(三)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7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7日,共收到意见14条,其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内设机构反馈意见14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支持范围、支持力度、政策期限、适用原则等方面。经研究,采纳意见8条。具体采纳情况:
1.删除河南省《促进航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政策条款2项。
2.研发机构开办费支持限定航空航天领域研发机构。
3.已享受郑州航空港其他同类支持政策的企业(机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4.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对在郑州航空港建设运营的省级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给予运营补贴支持。
5.政策有效期调整为3年,后续根据产业发展变化和上级招商引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要求进行调整。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