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0102执5935号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豫0102执5935号,将罗苗苗名下位于航空港区桥航路74号11号楼2单元14层1403号(豫(2020)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25519号)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张增艳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