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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会展产业园区建设发展
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招商工作部 日期:2025-05-30 18:33

  为推动我区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会展经济的引擎带动作用,引导会展类企业在我区形成集聚,打造航空港区会展产业园区,会展产业指挥部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特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会展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为期30天,自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28日结束。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zsmzhb@163.com

  2.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1222室(邮政编码451171)

  3.联系电话:0371-86199880

  反馈意见建议,请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会展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5年5月30日


    结果反馈: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招商工作部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会展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30日第一次征求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内设机构的意见。

  (二)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8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第二次征求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内设机构的意见。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8日,共收到意见11条,其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设机构反馈意见11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支持范围、支持力度、政策规范、适用原则等方面。经研究,采纳意见11条,具体包括进一步明确了产业支持范围;完善了支持标准依据;再次进行了奖励标准测算;删除了“项目经费、子女入学”等表述,完善了程序化表述。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