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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加强
“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航空港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日期:2025-06-03 18:13

  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起草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及升规纳统奖励政策,并对各相关单位建议梳理汇总后形成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为期30天,自2025年6月3日起,至2025年7月3日结束。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kgqtjzx@163.com

  2.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大厦1028房间(邮政编码451163)

  3.联系电话:0371-86190933

  反馈意见建议,请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6月3日


关于公开征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结果反馈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发展统计局(重点项目办)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5日征求了区直各相关委(局、办)、片区管理办公室、招商指挥部、乡镇(办事处)的意见建议。

       (二)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3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日,共收到意见6条,其中:区直各相关委(局、办)、片区管理办公室、招商指挥部、乡镇(办事处)反馈意见6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政策扶持、奖励范围、部门职责等方面。经研究,采纳意见4条。具体采纳情况:

       1.删除政策中招商工作部、建设局部分部门职责。

       2.修改财政金融局在“建立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中部分措施表述。

2025年7月4日